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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社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加《民法典》学习视频会议

来源:河北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
发布时间:2020-08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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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月21日上午,教育社领导班子、财务总监、助理、监事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共33人,在二楼会议室参加了集团公司举办的《民法典》专题视频学习会议。会议由集团公司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、董事李国利同志主持。
  会上,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副主任赫建永律师讲述了《民法典》出台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,并分别从总则编、特权编、合同编、婚姻家庭编、继承编、侵权责任编等七个部分全面系统、深入浅出地解析了《民法典》,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、保护财产权利、便利交易流转、维护人格尊严等基本要求。


    

  会议强调,《民法典》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、亲自谋划、亲自推动完成的重大立法成果,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、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,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的重大成果,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、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,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都具有重大意义。
  李国利同志强调,各子公司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《民法典》的重大意义,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的关于《民法典》重要讲话精神,坚定不移做好《民法典》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。他要求,以《民法典》的学习宣传为契机,将法务管理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,把依法治企贯穿到经营工作的全过程,全面提升依法治企水平;扎实做好《民法典》施行前的准备工作,对照《民法典》抓紧梳理完善企业现行规章制度,形成科学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,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。


    

 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,这次讲座内容丰富、案例生动、贴近实际,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。董素山社长要求,全社干部员工要从提升工作质量、促进企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学好、用好《民法典》的重要意义;要树立法治意识,立足职责定位,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,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;要认真学习、自觉遵守《民法典》,正确运用《民法典》,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,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,维护公司合法权益,维护个人自身权益,推进依法治企进程,推动公司稳步健康高质量发展。



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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